1、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272.8元,同比减少1.5元,下降0.12%,其中,主食品消费人均支出150.3元,同比减少25.4元,下降14.4%。副食品消费人均支出864.6元,增长3.4%。
2、人均衣着消费支出233.1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35.7元,增长18.1%,其中,购买成衣支出154.3元,增长19.8%;购买鞋类支出49.9元,增长15.4%。
3、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37.3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19.0元,增长4.6%,其中,居住消费服务性支出180.1元,增长33.2%。
4、人均家庭设备、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76.1元,增加28.7元,增长11.6%,其中,家庭设备用品消费品人均支出259.7元,增长15.0%。
5、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321.9元,增加6.0元,增长1.9%。其中,交通通讯服务性支出199.3元,增长6.9%。
6、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89.0元,增加7.0元,增长2.5%。其中,旅游、休闲服务消费支出45.9元,增加15.5元,增长50.7%。说明武汉市农村居民的消费空间由物质消费为主逐步向休闲、娱乐、旅游等精神消费领域拓展。
7、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38.7元,增加18.3元,增长8.3%,其中,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服务性支出179.6元,增长7.4%。
8、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64.1元,增加56.6元,增长52.7%。其中,用于购买首饰、手表、化妆品等消费品的支出136.5元,增加46.7元,增长52.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