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时间:
搜索:

地址: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,金茂大楼三楼
邮编: 430015
电话: 027-85774129
027-85774211
传真: 027-85774298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荆楚风采 >  湖北新闻 >  正文
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国家验收 武汉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试点城市
2009-10-23 15:28  文章来源:长江日报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10月22日,武汉历时3年多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级验收,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试点的城市。
  由水利部、长江水利委员会等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组,在汉实地检查了湖泊治理项目,对治理技术及取得成效进行了论证。22日,验收组宣布,武汉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完成了规定的各项任务,顺利通过验收,“武汉治水经验发挥了探索和示范作用,具有推广和借鉴意义”。
  验收组认为,2005年试点以来,武汉市相继实施了清水入湖、水系网络生态构建、水土保持建设等6大生态工程,建立并完善监测网络,全面达到试点规定的四大类20项指标,颁布实施一系列有关湖泊保护的法规,建立了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。  
  验收组充分肯定试点工作成效——提高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;已经整治的湖泊富营养化得到基本控制,16个湖泊水质实现提档升级;水生生物活动与生存场所得到扩展和延伸;摸索出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技术。
  验收组同时提出,要总结经验,继续努力,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果。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
电话:86-10-65121919 传真:86-10-65677512
邮箱:驻武汉特办邮箱